宜蘭地方法院將在今(31)日下午針對國民黨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四案進行一審宣判;倘若林姿妙遭宣判有罪,那麼內政部將停止其職務,並由副縣長代理職務。對於即將來臨的宣判,林姿妙今日上午仍照常進縣府辦公,強調自己光明磊落並相信法律公正。

林姿妙等15人因涉犯「羅東鎮公所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九八地號臨時建物延長作總統立委大選總部使用」、「一五五八地號免徵一一二萬土地增值稅」、「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案,於2022年8月23日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圖利及特殊洗錢等罪起訴。檢方認為,林姿妙涉嫌以處理民間地主羅東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為由,取得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在取得土地後,先後作為競選縣長連任競總、以及2020年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總使用,並獲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

至於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檢方調查林姿妙在2017年至2019年的帳戶金流中發現,其在羅東及冬山農會帳戶共有超過100筆資金異常進出,金額高達7844萬元。同時為了遮掩其洗錢作為,還利用10個人頭帳戶進行多筆轉帳,以此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

對於林姿妙涉貪等四案,檢方對其涉貪收賄部分求處2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部分則求處2年6個月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

雖然下午就要針對涉貪四案進行宣判,不過林姿妙今日也照常進入縣府主持縣務會議。面對記者詢問宣判一事,林姿妙則跳針回應「姿妙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至於是否認為自己被冤枉?林姿妙則沒有回應。倘若林姿妙下午遭宣判有罪,那麼內政部將停止其職務,並由副縣長代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