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推出的文創商品屢遭中國大陸廠商侵權。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近日揭露,故宮內部正評估以「台北故宮」名義在中國申請商標,並批評此舉為自我矮化,要求立即停止相關計劃。黃健豪指出,故宮內部曾於今年 7 月拜會陸委會詢問意見,陸委會回覆此舉可能有自我矮化疑慮,但故宮仍持續研究。他質疑此舉是否為總統賴清德或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指示,並強調故宮應立即停止以「台北故宮」申請商標的行為。

對此,故宮於 28 日發表聲明,表示至今並無以「台北故宮」名義在中國申請商標的案例,亦未有此規劃。故宮強調,其全名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歷年參加大陸地區文創展會、司法訴訟,均以完整全銜名稱為之。評估申請「台北故宮」商標的可行性,旨在增列商標,避免第三方濫用故宮名義,並非取代正式名稱或商標。

近年來,多家中國廠商以「台北故宮」名義販售未經授權的商品,甚至冒充被授權方進行市場行銷,侵害故宮權益。例如,廈門三希御賞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以「台北故宮文化館」名義對外宣傳招商,對故宮形象及名譽造成負面影響。為正本清源,故宮委請專業單位評估以「台北故宮」為載示名稱及申請註冊的可行性,以免因未使用該名稱,卻欲排除他人使用,造成司法救濟舉證的難度。故宮強調,此舉旨在維護自身權益,阻斷市場上恣意冠名、冒用名義的侵權行為。

故宮於本月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認為以「台北故宮」取得註冊,應能更有效遏止第三方利用近似商標註冊或冒用名義行銷的侵權行為。專家建議商標布局與註冊宜階段性處理,首先在台灣註冊,後續再研議推進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近日揭露,故宮內部正評估以「台北故宮」名義在中國申請商標,並批評此舉為自我矮化,要求立即停止相關計劃。   圖:黃建豪/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