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認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總共求處28年6月徒刑。起訴書內文提及,直指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交情甚深,有不法勾結之淵源,並指沈慶京是在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將1500萬元的現金賄款親自交付柯文哲,而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到沈慶京交付之賄賂,且與公務員共犯圖利。

起訴書內容寫道,柯O哲於競選連任台北市長期間,就積極拉攏沈O京,並建構的貫徹其意志之政府。更指2018年間,柯O哲因欲競選連任台北市長,經其親信友人建議破除「反商」形象,如:范O偉於2018年4月8日與柯O哲見面時獻策,「銘記自己優弱點,尤其目前弱點主要有三點,大巨蛋、敬老金及反商...。」柯O哲因此積極與財團互動並尋求支持。

起訴書內容更認定,柯O哲雖明知北市府都發局對本案土地容積率依法認定為560%,然因與沈O京密切交往,並接受其訴求與賄賂,決議利用台北市長權力護航本案土地取得不法容積。2020年至2021年11月間,柯O哲、李O宗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 柯O哲、彭O聲(台北前副市長)、黃O茂(台北前都發局長)、邵O珮(都發局長前總工程司)、沈O京,就主管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不法容積獎勵。

起訴書明確指出,2020年2月20日上午10時許,朱O虎陪同沈O京搭乘座車前往北市府,與柯O哲會面洽談。沈O京單獨進入市長辦公室後,朱O虎即在市府辦公室外之會客室等待,柯O哲與沈O京親自會談約1小時,會談中,柯O哲應許沈O京推升本案土地容積率之冀求...,兩人共同基於圖與沈O京掌控之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取得不法容積獎勵利益之犯意聯絡。

該段起訴書內容還寫出:「沈O京得到之柯O哲應許,兩人達成上述期約賄賂與圖利之犯意聯絡後,自柯O哲辦公室離開,朱O虎見沈O京其時面露滿意微笑,並陪同沈O京離去。」

起訴書更指,2020年3月23日,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12號之威京集團3樓主席辦公室內,指示張O澄、朱O虎匯款210萬元與柯O哲。...,作為前揭柯O哲允諾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對價。張O澄協調威京集團相關人員不知情5人,陳O源及張O澄則以自己名義,由張O澄安排此7人先從威京集團每人領取各30萬元現金後,再由該7人以每人捐款政治獻金30萬元之名義,於2020年3月24日至26日,分別匯款至柯O哲所掌控之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共計交付210萬元之賄款。

起訴書中也搖樹,對於本案犯行之不法結構的沈O京與柯O哲部分,內文提及,沈O京與柯O哲自柯O哲連任市長以來即互動頻繁,不僅因2018年12月18日台北上海城市論壇接觸,公務以外也頻繁互動,並透過許O瑜(橘子)為安排相關行程。2019年7月起至2022年12月24日市長任期止,於2019年7月8日、11月28日、 2022年2月20日、5月19日、10月19日(京華廣場動土典禮)、11月17日、12月7日至威京集團,2022年12月20日前往陶朱隱園與沈O京見面聚餐。市長任期內的2020年2月20日、 6月20日、9月16日在市長室接見多次,沒在避嫌。

沈O京前去北市府與柯O哲見面會談時,從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進行登錄建檔。柯O哲卸任市長後,仍於2023年10月26日至威京集團、同年9月30日單獨前往陶朱隱園。後來經監察院糾正、媒體揭露本案後,柯O哲仍在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至威京集團,今年3月13日再度前往陶朱隱園,兩人通聯對話密切,甚至討論相關案情。

2023年10月26日下午1點19分,柯O哲傳「方便請回電或這幾天何時見面?小沈」、23分傳 「但是你沒有告訴我何時可以在陶朱或是公司或其他地方見面。小沈」、26分傳「那就在公司,10:30我請人在一樓接你。小沈」。2023年11月28日下午3點7分,柯O哲「今天下午三點民進黨議員許O華擬向北市府總質詢,柯市府疑似圖利京華城大賺四百億…云云等,黑白顛倒的不實指控,民進黨為了選票一石二鳥的政治化操作,實已造成市府與我方的困擾,有可能擴及到立法院、名嘴持續的運用,煩請小心。小沈」、隔日上午10點34分傳「方便請回電。小沈」。

柯O哲告知沈O京:「民進黨監察院要整你的糾正案已經下來了,請參閱。內容裡面有說到以後這種案件要通案辦理,但事實上之前的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的就是有註明通案辦理,請放心。方便請回電。小沈」。沈O京也請人以微信傳送訊息告知柯O哲:「主席,明天沈O京的威京集團要登報說明京華城案,請我跟您知會一聲,他希望您不要誤會喔!」

柯O哲則於今年6月1日下午3點28分與黃O珊通LINE,明白提及「小沈不是國民黨的嗎?而且應O薇就是小沈的人,打柯,小沈也有事,國民黨是在內亂嗎?」是沈O京與柯O哲交情甚深,不法勾結有其淵源。

起訴書再指,沈O京指派秘書吳O仙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10月17日止,密集自沈O京名下永豐銀行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沈O京即於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將上揭提領款項之1500萬元縣現金賄款親自交付柯O哲,柯O哲則在不詳時、地,交由許O瑜保管。

起訴書指向,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2022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的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現金1500萬元賄款,之後,以 EXCEL 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賄款的事實。

起訴書就京華城案的總結指,本案都市計畫不法利得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威京集團主席沈O京得以獲取本案不法超額容積獎勵,係因一方面指揮朱o虎及自身行賄身為台北市長知柯O哲、其親信李o宗,由柯O哲施展自身市長權威,利用強力行事作風...使彭o聲、黃o茂、邵o珮等人憚此而縱明知違法,仍主導都委會、都發局完成本案都市計畫;另一方面,則行賄應o薇、吳o民共同施壓公務員放行,在此,內有公務員配合、外有市議員施壓之雙重夾擊下,終使本案都市計畫因柯O哲收賄1710萬元不法賄款,將台北市民公共財之容積獎勵逕予不法放行,圖利沈O京取得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