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4日)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票,由於國民黨團表明全封殺,民眾黨團上午宣布僅放行1人,在預料民進黨團同意所有被提名人情況下,被提名人須過半57票以上,原本外界以為僅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1人通過,但出乎意料的是,民進黨團竟僅「封殺」劉靜怡,反而變成全數都遭封殺的窘境。民眾黨大酸,可見總統賴清德、民進黨不只癱瘓立法院,也正在癱瘓憲法法庭,此結果更是綠委對賴提名的不信任投票,並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回應黨團的問卷,指劉靜怡的回應展現充分法學素養與對憲法尊重。
民眾黨團指出,針對今日大法官人事投票結果,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被提名人,竟有多位被自己的立委給否決,「可見賴清德與民進黨不只癱瘓立法院、也正在癱瘓憲法法庭。」
民眾黨團強調,今日投票前已向大眾說明,投票不因個人意識形態,而是根據大法官被提名人是否具有足夠道德勇氣,能不分黨派、勇敢批判掌權者違法失職行為,不屈從於當道;及大法官應充分尊重國會的立法權限,支持立法院立法形成的空間跟自由,同時支持國會改革的方向。
民眾黨團認為,劉靜怡被提名人即是根據以上理由而投下投意票,尤其劉在回答民眾黨團提出的問卷時,展現出充分法學素養與對憲法尊重。
民眾黨團提到,針對黨團問卷「第十題」針對113年憲判字第9號國會改革案判決之評析,劉靜怡答覆:「被提名人認為這個判決所涉及的論述,尤其是國會調查權部分,可以更加嚴謹,也是未來可能的發展空間」。
劉靜怡也提到,「就被提名人對於比較法制上各國國會調查權的理解,國會調查權之範圍應不僅限於立法者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與監督行政院施政等事項,往往也包括立法規劃、政策分析、揭露眾所關心的公私部門弊端及資訊公開等等,在具體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審議之外,對於審議案件事前評估及事後檢驗,都可納入國會調查權的範圍,因此,縱然113憲判字第9號判決強調國會調查權必須限於立法院憲法職權行使有重大關聯之必要事項,並且就設立調查委員會、調閱文件及詢問政府官員與人民相關要件及程序所做之說明,可資贊同,但是,就上述國會調查權有關立法前準備、政策分析、揭發公私部門弊端及資訊公開之功能,尚無說明,實屬可惜」。
民眾黨團認為,劉靜怡被提名後仍勇於針對議題表態,展現超出黨派的態度,較姚立明、廖福特等人更具被提名資格,民進黨立委投得下姚立明,卻對劉靜怡投下反對,恐怕就是因為她明確表態國會改革釋憲結果「有進步空間」,慘遭黨意封殺,此結果更是民進黨立委對賴清德提名的不信任投票。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等立委在行使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後,在圈票處前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交談。 圖:張良一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