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前(20)日力修被外界稱「三惡法」的《財劃法》、《選罷法》及《憲訴法》,不少人詢問,既為「惡法」,那總統能否不公布或行政院長不副署?前中選會主委、法學教授陳英鈐發文解答指出,「憲法法庭」會解決,而「台灣隊」也會一同想解套。

陳英鈐點出,有人主張總統拒絕公布、或者行政院長拒絕副署違憲三法,反對黨如果不開心就倒閣,這才是唯一解決僵局的辦法。

她拿出著作證實20年前自己曾主張過,總統有形式與實質法律違憲審查權。很多人認為總統有義務公布、行政院長有義務連署;總統若拒絕公布或行政院長拒絕副署,本身就會成為巨大的爭議,憲政機關的權限爭議也只有憲法法庭才能一錘定音。

陳英鈐表示,反對黨無論如何就是不會提出倒閣,若總統拒絕公布或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只會擴大僵局,無助於台灣面對當前複雜的國際環境,美國政權交接、日本少數政府、南韓彈劾總統、德國看守內閣、法國少數政府。

她指出,既然主張三法都違憲,憲法問題只能由憲法法庭解決,擴大憲法爭議最後變成加重憲法法庭負擔。同時有很多人在幫憲法法院想辦法解套,眾志成城,「台灣隊」會有辦法的。

陳英鈐補充道,今年五月的時候就主張過,總統要公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違憲爭議由憲法法庭解決。當時受到很多人指教,「現在我還是不改初衷,如有不同意見,歡迎指教」。

底下便有留言詢問,「您的意思是不是,這不是違憲問題,而是政治風險評估的問題?」而陳英鈐則回應「三法是違憲問題,總統要不要拒絕公布或者行政院長要不要拒絕附署,則是政治決定問題。」她直言,一旦拉高到全面對抗,又會演變成憲法問題,同時20年前就曾主張,總統對違憲的法律有形式和實質的審查權。行政院長拒絕附署的權力,和總統相當。但因為從來沒有行使過,也有很多人主張不能以違憲對抗違憲。「所以我認為,總統和行政院長沒必要引起更大的行政立法對抗。」

陳英鈐提到,英美系國家採取單一選區投票,民意代表不敢走極端,無論採取內閣制或總統制相對成功。拜登總統不過行使12次否決權。美國眾議院吵歸吵,最後一刻還是會通過預算。縱使對大法官不滿意,壞話說絕,最後還是會遵守大法官的判決。也不會再有其他的限制動作。台灣修憲幾乎不可能,「現在是這部憲法嚴峻考驗時刻,多數人民是否擁護憲政民主,至為關鍵」。

陳英鈐發出自己20年前曾主張過的「總統有形式與實質法律違憲審查權」。   圖:陳英鈐 提供

陳英鈐指出,既然主張三法都違憲,憲法問題只能由憲法法庭解決,擴大憲法爭議最後變成加重憲法法庭負擔。   圖:陳英鈐 提供

陳英鈐提到,「現在是這部憲法嚴峻考驗時刻,多數人民是否擁護憲政民主,至為關鍵」   圖:陳英鈐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