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日挑燈夜戰審查攸關中央地方統籌分配款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案,在深夜11點半多三讀,將使地方政府財源增加,依照國民黨團估算,將使中央政府需多釋出3000多億元預算給地方政府,引發民進黨立委強烈不滿。
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長達25年未修,在總統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任內及行政院長任內,都曾喊話修法。但立法院遲遲等不到財政部推出行政院版的修法版本下,由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各自提出修法版本,但在未經任何朝野協商下,就在今天的立法院會,通過國民黨提出的再修正動議版本。
在關鍵的關乎中央與地方垂直分配的《財劃法》第八條修法上,將所得稅總收入11%、營業稅總收入減除1.5%作為稽徵經費及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全部收入及貨物稅的10%,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
另就各縣市水平分配的第16條之1部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96%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其餘4%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就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部分,90.5%分配給直轄市及縣市、2%依各直轄市分配數按比例分配、2.5%分配給離島3縣市,並按營利事業營業額、房屋稅、人口數等指標來分配。另5%分配給鄉鎮市。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表示,財劃法的確要修,但不是修成國民黨要的樣子,但修成什麼樣子,到底從中央挖了多少錢到地方,連國民黨自己都講不出一個數字;民眾黨有提案,但也被國民黨丟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