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假帳案等多項弊案,自9月5日被羈押禁見至今,眼見台北地檢署偵結在即,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法院審理後,20日裁定准許交付。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可能的兩大法律動機」,一是請辭止血、二為「自降實質影響力,以求起訴不被接押」。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寫道,看到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以請辭民眾黨主席,認為背後有兩大可能動機,一是「柯文哲自知即將被收賄重罪起訴,提前請辭止血」。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認罪行賄,依據近十年各法院貪污判決穩定見解,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必定判有罪。
黃帝穎指出,因此柯文哲自知將被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提前請辭主席以政治止血。至於第二動機,「柯文哲辭主席自降實質影響力,以求起訴不被接押」。柯文哲是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恐遭法院認定對證人勾串具有「實質影響力」,起訴後被法院接押。
黃帝穎續指,因此柯文哲請辭民眾黨主席,降低實質影響力,可能是希望起訴後不會被接押。但因為柯文哲有滅證事實及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潛逃,縱然柯文哲請辭黨主席自降實質影響力,也無法改變滅證及帳房潛逃的事實,仍有接押事由及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