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假帳案,昨約談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黨團主任陳智菡、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新聞部主任暨發言人吳怡萱等人作證,但有媒體報導,民眾黨藉這幾人高知名度,吸引民眾捐政治獻金,再透過「折扣碼」發放競選小物,並從中抽佣分潤,涉違反政治獻金法,4人恐從證人轉被告。陳智菡今(18日)痛批,木可競選小物純粹是商品販賣行為,並非政治獻金,又有媒體配合檢方放話,難怪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脫節,用想像、虛構事實,片面理解資訊來入人於罪,不會接受這樣的恐嚇。
陳智菡上午於民眾黨團接受媒體聯訪,她說,昨天很多黨公職配合檢調把事情釐清,但也親身經歷了什麼叫「黨檢媒一體」,在裡面時,檢察官說出去外面後,對裡面的偵查內容都不要對外說,可是不用等到下週週刊出刊,隔天就有媒體配合放話,且刻意導引、帶風向,「說我們可能有違法」。
陳智菡解釋,昨天在裡面講得非常清楚,但不管調查局或北檢,針對很多基礎事實都搞混,她要澄清「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所謂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是進入政治獻金,另最後期推出木可競選小物,這就純粹商品販賣行為,並不是政治獻金,這重點若沒辦法釐清的話,很多事情就會混淆。
陳智菡指出,她也很沉痛告訴調查官,現在種種做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刻意入人於罪、誣陷了一個好人,「我說的就是柯文哲」,柯在這一系列陷害中,「其實昨天我們感同身受」,一整天調查局到北檢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一樣,不停迴旋、重複、挖坑,然後置換概念後設非常多陷阱,但她要強調,競選小物本身就是商業行為,是販賣行為,不等同於政治獻金,若販賣小物就說侵佔政治獻金,完全就是錯誤理解,如果檢察官有這樣錯誤理解,「這就不難去想像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想像、虛構事實,片面理解資訊來入人於罪,這些事情她認為須適可而止。
陳智菡透露,昨天偵訊內容確實提到木可公司,幾位同仁、包含她有一些勞務報酬,可對方一直把勞務報酬說成是所謂的帶貨、折扣碼、抽佣,她也明確告訴檢察官、調查官說,完全不是什麼抽佣,第一個,當時木可公司12月底推出競選小物,對她來說,當時在打總統大選,當然希望能幫忙提高候選人支持度、好感度、曝光度,所以幫忙宣傳這些競選小物,木可說會提供「折扣碼」,只要告訴粉絲們,想買柯文哲相關商品可打折。
陳智菡表示,她得到訊息後認為,可以提高宣傳、提高候選人支持度、曝光度,再來拿到折扣碼就可打折,可回饋給所有支持者,讓他們實際買到這小物,且還可以打折;第三、檢察官跟調查官一直說他們抽佣,「我說哪裡有抽佣?第一個、有業績嗎?我從頭到尾不曾得到木可告訴我說今天業績很高,所以要給等值退佣,沒有這件事情」,但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例如幫宣傳或出席活動,會給一些勞務報酬的金額,所以這根本就不是所謂抽佣或網紅帶貨,「我們也不是網紅」。
陳智菡質疑,為什麼要刻意入人於罪?抹成好像是幫忙行銷這些東西,是為了這些佣金?她要沉痛的說,昨天在北檢接受調查等待時,看到電視牆上寫「司法改革」,「我真的不知道,這就是我們司改成果嗎?」
陳智菡痛批,檢察官、調查官拿著片面資訊,錯誤理解,然後要扣罪名,今天一個商業行為,可以曲解為侵佔政治獻金,那到底還有什麼事做不到的?很明確說,這些所謂折扣碼是讓支持者可以打折,卻曲解為退佣,「如果真的是,相關業績數字,還有我們知情的證據,請你拿出來!」
陳智菡強調,沒有的話,當事人已經說,這就是所謂勞務報酬,難道現在台灣法令是民眾黨的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所謂薪水、費用,都不行、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嗎?如果這就是今天透過媒體想說的放話,因不容於你們,所以要被轉被告?「是這樣要恐嚇我們嗎?我是不會接受這樣恐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