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朱學恒涉嫌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鍾沛君提告,台北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14日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朱學恆11個月,上訴期限為昨(17)日,朱學恆日前就曾直言自己不會上訴,到期限為止全案定讞,確定將入獄服刑11個月。
朱學恆在二審判決後,在臉書發文坦承錯誤,「坦然接受判決,深自反省懺悔,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二審報告中認為,朱於原審否認犯行,但二審時已坦承,並表達和解意願及願意賠償的金額,且自行在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雖與鍾女調解未能成立,但朱犯後態度已有所改變,原審未及審酌,尚有未恰,朱上訴有理由,應此將原判決刑之部分撤銷改判。
高院合議庭審酌,朱因自身慾望,利用鍾女的信任強制猥褻,對鍾女造成嚴重心理創傷,考量一審否認犯行,仍於一審時在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鍾女,全然未對己身行為造成鍾女的傷痛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上訴後表示認罪,且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不予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