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藝人黃子佼因涉購買持有2259個兒少性影像,遭到檢方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今(3)日台北地院宣判,黃沒悔改意思,且未達和解,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直呼不解,最後裁決8個月,絕對不是所謂重判,當嚇阻力不足,就會導致違法販售管道猖獗。

林月琴表示,針對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一審判有期徒刑8月,適用2023年修法當時版本,雖適用2023年版本,最重可判1年,但法官最後裁決8個月,我深表不解,這絕對不是所謂重判。

此外,林月琴說明,因2023年修法後,無故持有、購買的刑度過輕,也變相助長買賣市場,當嚇阻力不足,就會導致違法販售管道猖獗。

她也提及,「這點也是我進到立法院後發現,因此今年我們立即大力修法,將無正當理由購買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拉高刑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月琴指出,如果是無正當理由持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針對持有者重罰,才能阻斷市場需求。

最後,林月琴強調,針對今年修法,她已要求成立性影像中心進行去識別化比對,以及加強下架流程,目前警政署也已經在內部法制作業研擬,並也要求明年一定要上路,阻斷一切兒少性剝削影像外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