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媒體人周玉蔻因不實指控,近日再遭判刑。台北地方法院今日(2)裁定,周玉蔻因在社交媒體發文影射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構成加重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得以易科罰金,該案可上訴。
事件起源於去(2023)年,時任台灣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於直播中提到若當選,將邀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隔日,周玉蔻在個人臉書發文,影射黃國昌在教職期間對女學生有不當行為。此文引發爭議,黃國昌隨後在臉書嚴正駁斥,指控周的言論「惡意捏造、極為下流」,並向法院提起刑事與民事訴訟。
黃國昌在民事訴訟中,請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損害100萬元,並要求刪除不實貼文及刊登判決主文。北院審理後認定,周的言論未經充分查證,與媒體先前報導內容明顯不同,構成誹謗,裁定周賠償30萬元並刪文。周已依判決履行賠償義務,未進一步上訴。
刑事部分的審理中,周玉蔻辯稱,其發言為針對公眾人物的善意評論,並主張有關黃國昌的傳聞早於2016年即已曝光,自己僅採用「諷刺幽默」手法闡述。然而,法院認為,周玉蔻的言論不僅缺乏事實依據,且涉及性侵影射,遠超出言論自由範疇,構成加重誹謗罪,因此判處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
這並非周玉蔻首次因言論問題觸法。此前,她因不實指控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前立委蔣孝嚴有私情,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並被限制出境。周在桃園機場準備出國時,因航空公司拒發機票而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