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前年3月被5名前助理爆料指控是「表裡不一的假面甜心、慣老闆」,並告發她利用人頭員工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她詐領26萬餘元將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29)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另外,林穎孟前男友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處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根據檢方起訴書,林穎孟議員任內,民國107年12月25日開始聘用楊姓助理,108年9月間楊姓助理請辭,林穎孟決定同年9月28日起資遣楊姓助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應發給楊姓助理資遣費。林穎孟為免除支付資遣費用,108年10月仍登載楊姓助理為公費助理,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等共計新台幣3萬5563元,直到同年11月間才辦理楊姓助理停聘。

檢方查出,林穎孟也聘僱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薪資由葉曜彰領取供2人支配使用。葉曜彰109年3月31日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無法繼續受聘為公費助理,2人謀劃將公司新聘雇員充作議員公費助理,雇員再依公司指示處理承攬議員工作,以分攤公司成本。葉曜彰的公司109年4月間聘郭姓女子負責平面設計、攝影及媒體影像製作,林穎孟、葉曜彰登載郭姓女子為公費助理,領取薪資,並扣抵林穎孟應由個人支出的議員臉書等社群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

2020年10月間,林穎孟的議員辦公室發生勞資糾紛內鬨,林穎孟打算使用原由郭姓女子佔缺的公費助理額度來另聘新助理,詢問葉曜彰停聘郭姓女子後,並於2020年11月1日正式通知市議會停聘郭姓女子,總計於聘用郭姓女子期間詐領助理薪資、勞健保及相關補助款等,合計23萬餘元。另將溢領1個月的楊姓前助理薪水當成資遣費給付,涉詐領3萬多元。北檢111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中華民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穎孟、葉曜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此案於偵審期間,還意外爆出林穎孟與前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閃電秘婚又離婚」的八卦案外案。檢方於2022年3月23日偵查詐領助理費案時,諭令林穎孟100萬元交保,林致光不忍心見她經整日偵查後還要四處籌錢,遂先替林穎孟繳付保金,讓林穎孟獲得保釋。2人於2022年12月6日「秘婚」,但登記結婚後,夫妻感情不睦,2023年9月15日夫妻分居、不相往來,2024年1月10日經北院家事法庭調解成立離婚。

報導提到,林致光恢復單身後隨即出招,向北院聲請「退保」請求發還當初代付的100萬元保證金,法官1月19日傳喚林穎孟到庭,命令她補齊具保金,否則將收押她;林穎孟當晚向親友籌足100萬元辦保完畢而獲釋,數日後法官裁准林致光的退保聲請,發還100萬給林致光。兩人離婚後的財產官司尚未了結,林致光今年9月向台中地院提告,訴請林穎孟清償借款203萬餘元,中院另案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