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今(28)日將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但念被告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官輕判。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對此表示,尊重檢調單位調查結果,後續相關問題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黨紀問題交由考紀會研議。

雄檢指出,黃紹庭2014年12月25日迄今歷任第二到四屆高雄市議員,涉以包括李姓配偶在內等六人虛報為人頭助理,向高雄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並以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補助,粗估人頭助理部分共詐領1309萬5000多元、低薪高報部分詐領145萬5000多元,總計詐領約1455萬元。

檢調獲報後,9月26日搜索黃紹庭服務處等10處,並帶回涉案人士調查,六名被告經雄檢檢察官諭知以2萬元到3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周姓服務處人員經檢方聲請羈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更裁以5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被告及證人請回。

黃紹庭本人則早雄檢一步搭機前往中國廈門,9月29日才返台,經檢方掌握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獲准。全案經檢察官完備事證,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中華民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等,起訴黃紹庭夫妻等14人。

檢方表示,黃紹庭長期詐領助理補助費,惡性重大,且於查緝開始時利用媒體資源散播不實訊息混淆視聽,更有不該,但念在犯後坦承全部犯行,配合指證共犯,確實有利釐清部分案情,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有助減少浪費司法資源。如果法院審理時仍坦承犯行,建請雄院念及已坦然認錯、配合司法偵辦、並盡力彌補犯罪損害等情,予以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