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上週五(11/22)召開第1屆第23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由董事長張文貞主持,會中通過42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以及3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近新台幣2.3億元。

基金會指出,截至上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受理2,228件,其中 有1,942件獲得賠償、另有56件撤回申請、45件因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其他要件而駁回。上述獲賠案件中,有被害者時為律師,仍遭羅織叛亂罪名判處死刑、公開槍決。該案經董事會決議予以賠償,也經法務部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規定公開撤銷其有罪判決。

基金會說明,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案件,截至上月已受理271件、其中18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3件撤回申請、143件駁回,駁回案件多因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也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這次通過的財產案件中,有被害者於威權統治時期遭沒收數十筆土地及多棟建物,經基金會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按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計算賠償超過1億元予被害者後代。

基金會統計,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通過數近9成。累計受理3,071件,現已通過2,712件;持該證書之申請人可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未來將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相關工作,民眾如欲查申請案件,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臉書社群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