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警衛室主任的國安局少將謝靜華,今年2月1日酒後失態,在行人道強吻已婚女性軍人,遭人上傳網路,國安局調查時,謝靜華早知該該女尤鐿濂是軍人身份,竟隱瞞該女身份稱為民間友人,並提出假聲明書。該女之後被爆出是曾任中平艦首任艦長的上校尤鐿濂。監委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調查後,11月12日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案。

根據監院的彈劾文,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113年2月1日晚間與友人用餐,期間有飲用酒品,餐會結束後至KTV唱歌,期間再飲用酒品,其離開KTV時,經他人電聯尤鐿濂前來接送謝員返家。

尤鐿濂到場後,兩人於人行道旁有接吻行為,遭陌生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流傳,影片中顯示謝靜華以右手扶住尤鐿濂頸部,親吻右臉頰2次、左臉頰1次、正面2次(每次約0.5秒,其中1次謝靜華脫下尤鐿濂口罩後對其嘴部親吻達3秒),該影片於113年2月5日經媒體報導披露。

謝靜華接受監委約詢時表示,該晚原有邀請尤鐿濂與宴;但她因公未能赴宴。餐敘畢,應友人之邀轉赴KTV唱歌。之後因不勝酒力,他表弟遂致電尤鐿濂,請她來那裡送劉返回天母宿舍,表弟扶劉於人行道旁石樁坐定後,便至附近便利商店購物,等尤鐿濂抵達後繼而發生前揭失態等情。

謝靜華說,「這是我酒後失儀,沒什麼好辯解的。但這是第一次,我以前從沒喝醉斷片過。」、「酒後失儀,造成對自己跟尤鐿濂家庭的影響,就算給我大過,我也不會說什麼。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尤鐿濂」。

彈劾文指出,國安局2月2日知情後,立即通知謝靜華至該局說明案情,謝靜華接受調查過程期間,表示尤鐿濂在台北某公司上班,並提出該女以非真實姓名所出具之聲明書,之後媒體及立法委員於2月間向該局詢問該案事況及尤鐿濂是否為公務員身分,該局經再次詢問謝靜華,劉仍堅稱該女姓名為上開假名且在民間科技公司任職,非公務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

謝靜華還向國安局提出該女以假名「OOO」所簽署之聲明書,聲明「無不舒服或脅迫情形;沒有提民事、刑事或其他訴訟需求」。

國安局2月28日因尤鐿濂不願出面,故以電話方式詢問尤鐿濂,她坦承「謝員自始即知悉其本名及軍人身分,係謝靜華建議其以假名『OOO』書寫聲明書並冒稱為民間科技公司職員」。該局再於同日約詢謝靜華,並告知謝靜華有關尤鐿濂具軍人身分,謝靜華仍堅稱只知其假名及在民間公司服務,其為隱瞞女方真實身分,明知不實卻建議尤鐿濂提供虛假署名之聲明書,圖謀矯飾,誤導調查人員,阻礙調查進度及方向,嚴重影響該局對外界說明之正確性,確有重大違失。

謝靜華接受監院約談時說,原先國安局只是要查他是不是陸籍人士、有沒有不當金流,當時督察也與法務人員用擴音方式跟尤鐿濂通過電話,也證明他不是陸籍人士。至於用諧音的名字,是為了保護當事人。

謝靜華還說,「我當時在教跆拳道,本名我早就知道了,軍人身分是後來聽她的教練說她讀了軍校,應該88、89年間就知道了,確期我已經不記得了,沒有特別記哪一年」。

監察院表示,國安局為特種勤務及國家情報工作主管機關,工作任務涉及總統等國家重要人士之近身警衛安全,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等重大事項,對於其形象與品格之要求,較一般公務員更嚴謹。被彈劾人竟酒後失態強吻尤鐿濂,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言行失檢,並於國安局調查過程中,亦違反公務員之誠信義務,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遭媒體或立法委員之批評及質疑,使該局陷入事況處理危機,另經媒體傳播所生影響,嚴重損害該局信譽及形象,以及公眾對於該局誠信及公正行使職務之信心,衍生公眾對該局執行隱密情報工作之疑慮,以私害公,至為灼然。

對此,國安局則說,該案係該局主動依法移請監察院進行審查,該局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並配合後續懲戒法院之審理。

國安局稱,將持續加強同仁法紀宣教,若有違失行為,本勿枉勿縱原則,依法處理,以維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