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正公民投票法,主張「公投綁大選」,在公投案公告成立後 1~6個月內舉行公投,如遇全國性投票,則同日舉行。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決議,公民投票法修法前應先舉辦 2場公聽會,並於今(18)日舉行第2場公聽會,廣邀各院校學者出席發表意見。有學者表示,公投幾乎是拿來政治操作,不是形成公民意志,綁大選在現狀下弊大於利;也有學者認為2018年的選務亂象,純屬技術問題,而非制度問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安排第二場「公民投票法」公聽會,廣邀專家學者與會表達意見,聚焦「公投綁大選」利弊及可行性。然而,學者專家意見不一,似乎無法得出共識。成功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王禕梵表示,投票對人民來說是心理跟認知的負擔,如果既要投議題、又要投人,將各種選舉綁在一起,或公投題目過多,均會對理性決策產生影響。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則指出,公投要不要綁大選,確實是選擇題、不是是非題,公投制度重點在於充分審議、充分資訊。他直言,公投幾乎是拿來政治操作,不是拿來形成公民意志,綁大選在現狀下,明顯弊大於利。但若要與大選合辦,那把審議、公告期間各拉長到 6個月以上,讓制度上產生聚焦效果,是可以考慮的。

而依據現行公投法,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日90日前公告。對此,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志華表示,現行規定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可能八月舉辦公投後,同年11月或隔年一月又有選舉,這是否造成人民困擾也必須加以考量。

針對2018公投綁大選的亂象,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表示,2018年公投綁地方選舉過程的選務亂象,純屬技術問題,而非制度面問題。她表示,她時任監委曾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中選會,但2019年民進黨執政就修正公投法脫鉤,不思行政技術的突破,任意剝奪人民的基本權。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則表示,理性思辯是公投實施的基礎。他指出,選務機關支持現行公投與大選脫鉤辦理,主要原因除了給選務機關合理的籌備期間之外,公投、大選分開辦理,也能將人跟事脫鉤,有助於政黨政治運作,經由選民理性思辨可邁向下階段更穩定、民主鞏固的政治。他也強調,無論技術可行於否,公投法修法仍需以法律規定、社會信任、客觀局勢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