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師鐸獎退休女老師命案,最高法院於10月4日駁回上訴,確認兇嫌劉志明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痛斥,法官以大法官的憲判字,認為被告是「隨機殺人」,不是「預謀殺人」,因此不屬於「最嚴重之罪」,就讓被告逃死,廢死派的大法官想方設法為這些死刑犯逃脫死刑,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人權卻隻字未提。

吳宗憲今於立法院國是論壇指出,10年的12月3日,一名退休女教師在高雄買菜停車的時候,遭兇嫌以榔頭重擊頭部死亡,經過多年審判,有5次法官都判處死刑,但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引用大法官的憲判字,駁回上訴確定,認為這是屬於隨機殺人,不是預謀殺人,不是「最嚴重之罪」。

吳宗憲質疑,這是實質廢死的大法官在限縮死刑執行後,第一件免死。但他想請問,這為什麼不是最嚴重之罪?某人家裡死了人,法官認為不嚴重,但對家屬而言,這是痛徹心扉、天崩地裂的事,這不是最嚴重嗎?

吳宗憲再質問,為什麼隨機殺人比預謀殺人罪刑不重大?隨機殺人是更視他人的生命於無物,而預謀殺人很多時候還潛藏雙方的恩怨,但隨機殺人一點都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權,那為什麼還能去論斷比預謀殺人不嚴重?

吳宗憲指出,被害人的先生張教授多年來,每一次開庭到在場,而殺人魔每一次都有三個律師陪同,法官還會幫忙講話,但張教授永遠一個人,只有犯保協會的律師陪同,而且還不一定能講話;當所有法官都認定,被告要送精神鑑定,要想辦法幫被告逃死的時候,這些被害人家屬寫的意見書,卻沒有人重視。

吳宗憲感嘆,對被害人家屬而言,司法天秤完全向加害人傾斜,這對社會是不對的。當廢死派的大法官想方設法為這些死刑犯逃脫死刑,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人權卻隻字未提,這就是現在大法官的認定。

「這10年來,張教授期待的公平正義遭到大法官踐踏。」吳宗憲呼籲,政府應該保障社會上善良百姓的生命安全,而不是去保障其少數被告的安全,呼籲民眾在12月23日跟他們一起上街頭,告訴司法院,這是不對的,一起響應白玫瑰運動。他們希望為下一代留下安全的社會環境,而不是像現在一堆偽善的人,拿著所謂的人權旗幟去壓迫被害者家屬,要求他們一定要原諒這些被告,讓被告回到社會繼續傷害社會及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