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布,為遏止不法分子利用商業簡訊進行詐騙,從11月18日起所有商業簡訊若夾帶連結、短網址或電話號碼,必須先通過電信業者的檢查,否則不得發送。此舉目的在降低詐騙風險,保護民眾不受詐騙威脅。
NCC主任秘書黃文哲指出,每年台灣流通的簡訊數量龐大,僅今年1月至10月便有超過40萬則惡意簡訊發出。不法分子常藉由威嚇性語句如「證件失效」或「財產受損」等手段誘騙受害者點擊連結並輸入個資。基於此,未來商業簡訊須經電信業者審核與企業登錄資料一致後方能發送,否則將予以禁止。
黃文哲說明,若商業簡訊中夾帶URL或電話號碼,經電信業者列入「白名單」的企業可直接發送;未列入者須提出申請,經核查資料無誤後方能發送,旨在強化簡訊安全。針對一般民眾的簡訊使用,若單日發送量未超過50則,將不受新規影響,但若有大量發送需求,需向電信業者申請並經過KYC(了解客戶)審核。若發送內容涉及詐騙且遭檢舉,將依相關規範進行停用或限制服務的處置。
目前該規範為業者自律階段,無明確罰則規範,未來將視防治成效進行修正。NCC提醒民眾接收帶有連結或電話號碼的簡訊時應提高警覺,避免輕易點擊,必要時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