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及國民黨團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上修解釋門檻到至少要10名大法官同意才能做出釋憲判決,153位律師發起遊行。剛從法官轉任律師、並曾多次提出釋憲聲請的錢建榮今(12)日表示,他是支持三權分立的。我國的憲法就是五權憲法,所以,憲法法庭才把調查權判給監察院。而過去,賴清德市長不進議會,他也在蘋果日報投稿批評「 別讓賴神不開心」。
翁曉玲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增訂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的大法官人數,即15位。另外,也將大法官通過判決門檻從目前的1/2上修為2/3。修正後,憲法法庭的裁判至少須有 10 位以上之大法官參與,而且須有至少10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始能做成憲法裁判。由於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已於10月31日卸任,目前大法官人數僅剩8名。如果翁曉玲的提案三讀通過,而新任大法官同意案又還沒通過,憲法法庭恐面臨癱瘓僵局。
因此,153名律師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律師藉守護憲法遊行」,並於今日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遊行前記者會。出席者包括李荃和、范瑞華、林俊宏、賴中強、錢建榮及洪偉勝等律師。
對於提升憲法法庭判決門檻,錢建榮說,如果要規定憲法總額,那就要有配套措施,例如現任者任滿,但繼任者還沒產生,應該要讓現任者繼續擔擔任到繼任者產生為止。所以,他批評「立法委員這樣修憲法總額的修法,如果不是太笨,就是心眼太壞,造成嚴重的憲政危機」。
台灣大法官解釋門檻並非都是如現在的1/2。錢建榮說,早年大法官會議剛成立時,大法官自己訂會議規則是1/2。後來,民國47年大法官釋字76號解釋文認為國大、監察院、立法院都是國會,因此,惹怒立院,制定大法官會議法,將可決人數調高到3/4。後來,民國82年制定大法官審議案件法才改回2/3。也就說整個戒嚴時期都是用3/4多數限制大法官解釋。這也造成一年只做2、3次解釋。他認為,提高大法官決定門檻不是慎重或多元,而是會讓1/3少數綁架多數。
錢建榮也說,其實在馬英九總統8年(2008-2016),大法官判決門檻也是2/3。當時大法官每年平均一年不到10件解釋,但111年門檻改成1/2,大法官一年才能做出20件解釋。錢建榮還批評,如果大法官要改成2/3,立法院自己要不要乾脆也改成每次法案都要2/3多數才能出去。那麼以現在的國會生態,一個法案也不能通過。
不過,也有媒體提問,會有這次憲法訴訟法修法,就是憲法法庭審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大幅傾向民進黨立場,被質疑掏空立法院調查權,所以,才引發對憲法法庭審議加嚴情形。外界也有人質疑,這次挺遊行的律師其實是「綠師」。
對此,錢建榮則說,其他民主國家有沒有像我們這樣的五權憲法有規定一個監察院?所以,調查權已經拉出來給監察院了。但如果這次修法是因為憲判9號反彈的話,未來只要憲法解釋做不出來,最後產生憲政爭議,就沒有辦法解釋,全國就僵在哪裡。
其中,錢建榮在轉任律師前擔任法官,曾多次提出釋憲。他也說,當年違警罰法違憲就是兩邊都卡在2/3,做不成解釋。
對於賴清德當年擔任台南市長,卻因為議長李全教涉嫌賄選,不進台南市議會報告並備詢,錢建榮也說,他也寫文章投給蘋果日報,批評賴違法、違憲,「他不進議會當然是違法,你一個民選市長,你不能公然違法。我的態度都是一樣。我以前也寫文章罵柯文哲啊」,「你不能因為那個議長(賄選),就說你不進去。但實務到底判了沒,也還沒判啊。總是要以法制確定他到底有沒有貪污、要不要剝奪資格,那你就不進去。他就用他的聲望說他不進去,所以,我那一天的標題還叫做『別讓賴神不開心』」。
不過,對於五權或三權,錢建榮則說,他其實是支持三權憲法,但很不幸的,你這個就必須要修憲。所以,就是我們自己把國會的調查全拉出來變成監察院,你就不可以說我國會自己要行使調查權,那跟監察院打架怎麼辦?其實大法官的態度很清楚。
錢建榮說,林濁水說這些大法官以前都支持三權憲法,「我也支持三權憲法」,問題現在只能透過修憲去改掉,在你沒有改掉的情形下,你不可能用一個立法架空監察院,這才叫做公然違憲。但如果,如果立法院未來都不通過監委人事權,錢建榮認為,這當然是違法憲法忠誠義務。因為,五權就是要相互尊重,「我們自己的問題就是修憲的門檻訂的那麼高,立法院應該要去處理把修憲門檻降低,然後想辦法再去廢掉監察院,我都同意,讓國會調查權正常的回歸到國會裡面,但其實還要思考一個問題,我們現在這種國會議員的素質,真的可以行使調查權?」
而這次總統賴清德訴訟代理人洪偉勝則說,媒體喜歡說他是綠營的律師,所以,他來說,或許會認為沒有說服力。但他認為,這次憲法訴訟法如果通過,憲法法庭關燈的結果,假使總統或行政院長涉及違憲的話,也沒有憲法法庭可以宣告違憲。而彈劾正副總統審議的唯一機關就是憲法法庭,憲法法庭若無法運作,也會讓正副總統涉及違法,沒有一個憲法法庭可以負責他們的彈劾案。所以,呼籲這樣的憲法訴訟法沒辦法通過,不會是藍綠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