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遭延長覊押至明年1月,今(11)日晚間12時是提起抗告最後期限,柯文哲委任律師表示,柯決定不抗告。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大喊抗告,今天「被柯文哲狠打臉!」,並分析柯文哲不抗告凸顯二大現象。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被北院裁定延押,黃國昌立即大喊抗告,這樣的政治操作,或許有聲量,但明顯未考量當事人法律權利及決定權,「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他分析柯文哲不提抗告,凸顯二大現象。

「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黃帝穎說明,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的是當事人,不是與本案無關的立委,更不是政黨,但用政治操作喊不服「押人取供」要「抗告」,未衡酌柯文哲訴訟權利保障及決定權,是陷當事人於不義,演變成柯文哲未抗告,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

「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黃帝穎指出,柯文哲涉重罪,刑度遠高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彭振聲,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柯文哲是最重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

黃帝穎強調,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