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偵查隊某陳姓小隊長,涉嫌利用職便洩露個資,還疑似包庇毒犯,同時帳戶出現超過5百萬不明金流,新竹地檢署在上月8日傳喚到案,並當庭逮捕向法院聲押,雖然兩次聲押都獲地院交保,但檢察官持續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2度發回更裁,8日傍晚遭新竹地院裁定准押禁見,市警局今天表示,予以嚴懲停職處分,後續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

檢調調查,這名陳姓小隊長在警界服務多年,曾偵破數起槍擊案,卻疑似利用公務洩露個資,並在一起毒品案中包庇毒犯,深入追查又掌握其銀行帳戶短時間內有大筆資金進出,金額達500萬元,懷疑是包庇毒犯、收受賄賂所得。

新竹地檢署傳喚陳姓員警到案,訊問後認為他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罪,且有串證之虞,經檢察官提起抗告,高院於10月21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新竹地院更裁。新竹地院法官在10月24日改裁定交保30萬元;檢察官不服再次抗告,高等法院2度發回更審,由新竹地院法官於昨天傍晚裁定羈押禁見;陳男接受偵訊時否認受賄,他供稱帳戶內資金是投資所得。檢警仍持續深入調查中。

對此,新竹市警察局今天(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所屬第一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違反個資法及洩密案遭羈押,予以嚴懲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

竹市警局指出,案件是由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第一警分局共同偵辦,警方積極配合調查釐清,不容許員警違法犯紀,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之處,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以維護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