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6日公布,好之味國際貿易公司由印度進口的薑黃粉原料,檢出蘇丹色素一號,追查原料去向,發現高雄市興中華有限公司購買500公斤薑黃粉後,分裝並竄改期限再賣給桃園、嘉義、台南、高雄等4縣市業者。桃園市衛生局7日前往購買該批薑黃粉的金禾味食品香料有限公司稽查,並對市售的辛香料產品進行擴大檢驗。
衛生局表示,金禾味食品今年6月進貨該批薑黃粉500公斤(有效日期:2026.5.19;報驗案號:IFK12810032801),350公斤分裝賣給下游廠商,另115公斤與其他食材製成咖哩粉752公斤(售出559公斤),2項產品出貨給13家下游廠商(本市8家,外縣市5家),業者已通知下游業者下架並進行回收中;衛生局除通知下游業者所在地衛生局外,也將持續追蹤下架回收情形,遏止違規產品在市面流通。
衛生局表示,擴大檢驗範圍,自11月1日至6日已於網站購買及前往賣場、餐廳及工廠等處,共計抽檢83件咖哩粉等辛香料產品。另查詢「桃食安心資訊平台」無業者使用金禾味公司咖哩粉,教育局也宣布桃園市至本學期結束,暫停學校營養午餐中使用辣椒粉、咖哩粉等辛香料,以保障學生用餐安全,衛生局將持續加強食品檢驗與稽查工作,對保障民眾食品安全毫不妥協。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依據桃市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輸入、加工、販賣、通知相關廠商進行自主預防性下架,並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局,違反者將依食安法第7條規定及同法第47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