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用監視器爭議,北市警局已終止台智光子約,並啟動備援系統招標,想不到台智光母公司台通光電竟參加招標,引發綠議員砲轟「左手換右手」,質疑市長蔣萬安無能。對此,蔣萬安今(7日)強調,已接獲警察局回報,一定會嚴加把關。
蔣萬安今天出席昌隆198公園公共鋼琴捐贈啟用暨演奏活動,會前被問到台智光母公司來投標警用監視器備援,當初難道沒設黑名單機制?蔣萬安回應,我們一定嚴加把關。警察局跟他回報,這次是採用「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所以包括企業的形象、企業實績,都是重要指標,一定會在整個評核過程當中考量。
民進黨北市議員顏若芳指出,她早在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中,就提醒過警察局,要想辦法避免台智光投標備援系統,淪為「球員兼裁判」、「自己備援自己」的局面,如今在市府無作為下,最丟臉的狀況還是發生了,台智光既為涉案廠商,母公司還硬著頭皮來投標,但別忘了,北市府的無能也是肇因之一。
顏若芳提到,警察局今年4月行文給台智光要求解除子約的理由,是依子約第15條(一)9辦理,其內涵是「廠商或其人員有給付他人不法佣金、回扣、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也就是說台智光涉弊,所以市府要求解約。既然北市府認定台智光涉弊,就應依政府採購法101條,以「發現廠商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為由,將台智光列入廠商黑名單,避免其投標相關標案,但警察局時至今日都沒把台智光或其母公司列入廠商黑名單。
顏若芳質疑,她10月22日質詢警察局長時,局長也是支支吾吾地說「要等法院判決」,她質疑為何要等判決?若要等判決才能確定,那是不是等同當初解除子約的效力也堪慮?她強調,蔣萬安不應只會講廢話稱「嚴加把關」,要求北市府應儘速跨局處研商將台智光及其母公司列入廠商黑名單的可行性,日後如果面對台智光興訟,北市府也應儘速估算可能的賠償金、因應策略,而針對今年4月的解約決策,也要趕緊研擬配套策略,以維市府及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