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5)日持續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總預算報告進行答詢,由於總預算因原住民禁伐補償未完整編列卡關。對此,民進黨籍原住民立委伍麗華質詢時間到,有心人士刻意指出基金撥補給禁伐補償是不法,究竟有無不法?主計長陳淑姿則回覆根據定義「沒有不法」。

伍麗華在質詢時拿出歷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預算來源,公務預算、綜合發展基金的預算搭配編列,綜發基金有些年度結算花不完,而111、112年度在綜發基金結算仍編列不足、超支也都領得到。

陳淑姿則回,原則上在112年之前,公務預算、基金預算是各半負擔,113年是由國庫撥補。伍麗華追問,即便是超支也發得出來?陳回「會按政策來撥補基金」。

伍麗華指出,有人指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要破產,基金不可以拿來發禁伐補償,認為是違法的。但她調出主計處105年公文,載明建議原民會發放時,透過公務預算、基金預算各半編列,是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用辦法」,可作土地補償則是民國96年寫進來,但從105年開始發放,早於補償金發放的時間。

伍麗華直接問到,禁伐補償透過基金撥補有沒有違法問題?陳淑姿則回「目前都是依相關法令辦理」。伍追問說,有沒有違法?陳淑姿表示「根據我們定義是沒有」。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有破產問題?陳淑姿指出,原則上,不足部分會來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