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上週遭裁定再延押2個月,有週刊今(5日)報導,柯的罪名為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檢廉發現柯文哲竟然是在市長室收受京華城案通過後的1500萬元賄款,被認定是後謝的一部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諷刺,如果如同「鏡檢」講的,就趕快請台北地檢署起訴,為何還要延押柯文哲?請問還在等什麼?
民眾黨團上午召開「總預算案卡關有解方?民進黨別再自己卡自己」記者會,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幹事長麥玉珍、立委張啓楷、黃珊珊出席。
被問到《鏡週刊》再度報導,並直指柯文哲收賄,黃國昌大酸,如果如同「鏡檢」講的,就趕快請北檢起訴,直接寫起訴書,靜候「鏡檢」所講的這麼荒謬劇情。
黃國昌直言,拿1500萬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如果北檢與「鏡檢」合作關係這麼密切,就趕快按照「鏡檢」所寫的起訴,為何還要延押柯文哲?現在就可以起訴,請問還在等什麼?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則批評,「鏡檢」報導完全在羞辱過去在台北市戮力從公的公務人員、議員與北檢,是北檢寫不出起訴書,由「鏡檢」來寫嗎?
陳智菡質疑,用這種荒腔走板、捏造的事,事實上已在侵害人權,這樣的媒體非常惡質,她要提出強力譴責,「不要再這樣羞辱柯文哲」,市長室是辦公地方,不要羞辱柯文哲、用抹黑未經證實、捏造的事實來羞辱一個戮力從公的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