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4)日排審《公民投票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主張「公投綁大選」,卻遭綠營批評違背當初公投結果,而2018年多案公投綁大選結果造成選務混亂,民眾黨立院黨團則主張,若遇多項公投案時,應全部印製於同一張票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進行業務報告,並審查《公民投票法》相關條文草案。
有鑒於2018年九合一選舉,與大選綁在一起的公投案多達10案,發生選務嚴重混亂,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情形,也使得當初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出選舉無效訴訟。民眾黨團則提案修正《公民投票法》第21條及第43條,「主張公民投票案數如超過一定案數,應全部印製於同一選票」。
然而,中選會在今日公投法審查書面報告中提及,公投票採1案1張方式印製,由選民依據選舉委員會提供之圈選工具圈蓋,開票時逐張進行唱票、開票,投開票方式為選民所普遍接受,且能確保開票過程公開透明,人民對選舉公平性及投票結果公正性的信賴。
中選會認為,實施多案公民投票案合併印製公投票,須就選民投票習慣,會否影響投票權之行使以及開票方式如何取得選民信賴等因素,審慎予以考量。
此外,中選會坦言,公投綁大選選務高度複雜,基層選務單位反映選務工作負荷過重,超過選務承載能量。公投是投「事」、選舉是選「人」,公投不綁大選,可讓公投不會受到政黨或候選人競爭的影響,模糊公投議題焦點,混淆公投案意旨。
中選會表示,若公投不綁大選,投票結果能清楚表現人民的意志,展現人民的力量,且可讓選務機關有合理籌辦選務的時間,妥慎規劃投開票作業,因此以維持現行規定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