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在直播中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被蘇貞昌和陳時中提告,並各自求償1000萬元,如今判決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吳子嘉在去年5月20日的直播中宣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汙了近30億台幣」等字句,讓蘇貞昌和陳時中二人認為其名譽權受損,向台北地院提告吳子嘉,並各自向吳求償1000萬元。其中陳時中部分,一審判決已於今年7月12日出爐,法院判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

台北地院在審理蘇貞昌提告案時,蘇貞昌委任律師表示,吳子嘉宣稱「蘇貞昌、陳時中貪汙美金1億元」為不實指控,且陳時中提告案也判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除此之外,台北地檢署也已經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吳子嘉,因此可證明吳子嘉所言確實詆毀蘇貞昌、陳時中,請求法院判決吳子嘉賠償,以端正國家法治,而蘇貞昌也會將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對於蘇貞昌的提告,吳子嘉委任律師表示,吳子嘉係針對BNT疫苗採購之公共事務進行評論,與直接指稱蘇貞昌不法、貪汙不法有所差別,且吳子嘉僅是善盡政治評論義務,並藉由相關評論促使蘇貞昌公開採購案歷程,供社會大眾檢視,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台北地院表示,吳子嘉並未就衛福部採購疫苗相關流程進行查證,即以單一傳言資訊為據,稱蘇貞昌A了一億美金等語,同時有民眾告發檢舉的BNT疫苗採購案,檢方偵查後也均查無不法簽結62案,不僅與涉嫌貪汙、圖利等,言論內容事實不符外,也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

因此,台北地院認為,吳子嘉言論致使蘇貞昌品德操守、廉潔等受公眾質疑 ,且貶低蘇貞昌之社會評價,並侵害名譽權,審酌雙方學經歷等一切情狀,判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