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30)日再於臉書指稱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及主任秘書廖哲宏、醫管中心執行長林盟喬兼職並兼領薪水,經查三人之薪水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俸給表等相關規定支給俸給待遇,並經各層級戮力從公之公務人員核實審認後逐級核章,實無議員所稱兼職兼領雙薪情事,陳麗娜之指陳令戮力從公之基層員工無奈表示,「不可能敢違法發放任何費用,為何不能相信我們的專業?」

再查行政院訂有「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放諸全國各公(市)立醫院均依該要點訂定相關獎勵規範據以核發獎金。高市亦依據該要點訂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醫院獎勵金發給規定」,衛生局所屬市立醫院之醫師及各類工作人員均得依該項規定核發獎勵金。況先前已說明過,高市府人事、薪資、銓敘、獎勵金發放都按照相關規定,規定自陳菊市長、韓國瑜市長至今陳其邁市長都一樣,並無改變。

再查林盟喬任院長、潘炤穎代理民生醫院副院長及廖哲宏代理凱旋醫院副院長均係應局長政務需要依法派任,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依法代理,且經市府核准在案。

衛生局再次重申潘、廖、林之薪資均依相關核定核發,並戮力實際執行業務,依法無重領、兼領之情事,望議員秉持理性問政,若有任何違法違規事證,歡迎具證檢舉啟動政風或相關調查機制,勿再透過媒體一再的無的放矢,讓員工有寫不完的澄清稿,做不完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