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北檢日前聲請延押,北院將於31日下午2時開延押庭,由於本案主要被告包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相繼延押,律師黃帝穎提出「兩大法律理由」直言,沈慶京裁定延押,柯文哲勢必延押。
台北地方法院29日表示,參酌檢察官提出的偵查卷宗後,依沈慶京供述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可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沈慶京與同案被告間之前「有串供事實」等,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沈慶京行賄罪較輕都延押了,柯文哲收賄罪重罪勢必延押」,黃帝穎在臉書發文分析,柯文哲被羈押罪名是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比沈慶京的「行賄罪」重很多,沒理由延押相對輕罪的行賄被告,而不延押重罪的收賄被告。
黃帝穎指出,正常情況下,法院裁定延長羈押,審酌均不認罪的被告罪責輕重,「行賄罪」的沈慶京裁定延押,最重之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的柯文哲當然延押,否則輕重失衡。
其次,「沈慶京沒有帳房潛逃都延押了,柯文哲帳房橘子(許芷瑜)滯留日本遭通緝,柯勢必延押」,柯文哲帳房「橘子」滯留日本遭通緝,檢廉掌握「橘子」曾多次陪同柯文哲密會沈慶京,沈慶京沒有帳房潛逃,都被裁定延押了,而有帳房潛逃的柯文哲,「串證滅證風險極高」,實務上,應認定柯文哲更有延長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