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今(29)日再度針對捷運環狀線修復的 19億元爛帳,與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隔空交火。卓冠廷質詢新北市長侯友宜並秀出台北市政府與中華工程簽訂的工程契約,載明只要在保固期內,廠商就該進行復原。更痛批李四川今早直接替新北市代言發新聞表示「雙北共同決定」,是將台北市修復責任推給雙北共同承擔,他並質疑新北捷運局長李政安未向侯友宜如實報告保固條款,導致新北吞下根本不需支付的 14億元鉅款,已不適任該下台。
針對李四川昨日晚間強硬回應「若是地震造成的非保固問題,由新北市政府負責」,今早李更直接替新北市代言發新聞,卓冠廷怒批,是新北市被縱橫雙北捷運工程的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當細漢的鐵證。卓強調,台北市身為該依法依規負責的單位,卻不按合約裡的保固、繼續工作、瑕疵擔保等條款來要求中工先行修復,反倒配合廠商用天災當理由,情勒新北市拿出 14億元納稅人的錢墊付給中工,台北市此舉非常惡劣,不僅吃新北夠夠,更涉嫌圖利中工,呼籲新北市府應該立即請法制局研議向台北市府提告。
卓冠廷秀出「環狀線CF650標工程契約第二冊第一卷」指出,其中有廠商保固、繼續工作、瑕疵擔保等條款,都證明中工身為環狀線施工廠商,在保固期內,中工拿到保固證合格通知書之前,環狀線的改善工作都是保固項目,即便中工認為有相關天災等特別免責認定爭議,都要依約先「繼續工作」完成修復,有關中工對於費用給付的爭議,也應該是台北市捷運局要依法依約處理。
卓冠廷並質疑新北市捷運局長李政安根本從未向侯友宜如實報告保固條款,導致新北吞下根本不需支付的14億元鉅款,對於李政安仍繼續幫中工威京集團和台北市解釋,還有天災地震因素影響保固責任需要釐清等說法,卓冠廷認為李政安並未站在新北市官員的角度把關,已經不適任該下台。
卓冠廷痛批,新北市在0406第三次會議中向台北市府查看所有合約,但時間都已經過了6個月,李政安居然還說要取得台北市府同意才能提供給新北市議員,卓認為捷運局不是失能,就是欺騙議員、藐視議會,要求李政安需負起政治責任。卓重申,既然新北市已經投入了資金,理應有權直接查看合約資料,但新北市卻需要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並等台北市政府的允許,才能提供這些資料給新北市議會,這種情況令他難以接受。
對此侯友宜表示,合約保固期間內,修復責任應由哪一間廠商來承擔,仍需經過第三方鑑定損壞是天災、施工還是設計問題所造成。侯承諾,等第三方責任鑑定出來,一定會要求該負責的單位賠償,一毛錢都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