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25日召開第1屆第22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由該會董事長張文貞主持,會議中通過46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以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近新台幣1.4億元。
基金會說明,截至上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206件,其中,有1,897件獲得賠償、另有55件撤回申請、44件因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其他要件而駁回。前述案件中有基隆八堵車站職員於二二八事件期間遭國軍逮捕後,從此失蹤。經基金會調查相關事實及檔案後予以賠償。
基金會指出,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案件,截至上月已受理262件、其中,有18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3件撤回申請、143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亦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據基金會統計,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通過數近9成,累計受理3,010件,現已通過2,658件;領有名譽回復證書之申請人可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
此外,基金會表示,內政部與該會將於今年11/23舉辦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學術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共商被害者家屬及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權利回復等相關議題。活動相關資訊已公告於該會粉絲專頁。
基金會強調,將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的相關工作,民眾如欲查申請案件,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臉書社群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