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節即將到來,不少民眾除了參加各式萬聖節活動外,也會在網路上購買口味特殊的萬聖節糖果。然而,網路上販售的「電子糖果」可能由電子菸產品假冒,誘使青少年購買,民眾購買時務必小心,避免違反《菸害防制法》。

112年1月12日立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全面禁止包括電子菸在內之各式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民眾無論在網路或實體店面購買或使用電子菸都要受罰。其中販售電子菸者處20至100萬元罰鍰;供應菸品或電子菸組件者處1至25萬罰鍰;使用類菸品者則處新台幣2000至10000元罰鍰。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近年來菸草業者酷愛利用特殊口味或包裝吸引年輕族群,更將電子菸包裝成糖果誘使青少年購買。同時,為規避主管機關查緝,電子菸業者經常將電子菸產品圖片替換為糖果、點心,透過暗語非法販售電子菸相關產品。

國健署呼籲,除了電子菸外,網路上也流通電子菸油、菸彈、菸桿等零組件,偽裝成其他產品販售,稍不留意就可能落入業者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