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持續延燒,近日多位被告羈押期屆滿,檢調也在著手聲請延押,其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最受關注。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指出,在偵查中羈押被告不可超過2個月,至多延長一次,整體不可超過四個月;而這些程序都以檢方偵辦需求有關,和政黨或政治無關。
林志潔表示,台北地檢署今(25)日聲請延長柯文哲主席的羈押,要跟大家解釋的是,由於羈押是還沒有判決有罪前,對被告人身自由的嚴重限制,因此在偵查中羈押被告不可超過兩個月,至多延長一次,也就是總共不可超過四個月。
而北檢的聲明稿中指出,需要延長,是因為經過之前的搜索扣押以及這段時間的偵查,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與違背職務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事證顯示可能串證,加上關鍵證人許姓被告(即橘子)滯留國外,還有就是還有多位柯主席擔任市長時的舊部屬需要傳喚,此時如無羈押,恐生串證或湮滅罪證等風險。
林志潔強調,針對這個延長羈押的聲請,會由台北地院來決定,而針對台北地院的決定,檢方和柯主席之後也都還可透過抗告來表達不服。同時這些都是有刑事程序規範的,台灣並非共產黨領導的一黨專政,是民主法治社會,沒有什麼政黨操控或迫害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