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年後,出國旅遊已經變成最佳的放鬆方式,近年更流行社群平台團體旅遊,不過也經常發生亂象。因此,交通部觀光署預告「旅行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明文規範旅行業廣告範圍,同時也要求團體旅遊需加派專人全程隨團,預告期為60天。

旅行業者利用網路平台、行動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等多元方式經營普遍,為完善管理,觀光署預告「旅行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明定旅行業為舉辦旅遊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不得有內容誇大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或表徵,並應與旅遊文件相符合,且廣告應載明旅遊行程名稱、出發地點、日期及旅遊天數、旅遊費用、投保責任保險與履約保證保險及其保險金額、公司名稱、電話等。

除此之外,因現行條文僅規範旅行業應派遣專人隨團服務,並未強調全程參與,導致部分旅行業安排團體旅遊行程缺乏專人隨團服務,如該段行程發生意外,將有無法即時處理。因此修正現行條文,明確要求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行程,應派遣專人全程隨團服務。

觀光署強調,配合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修正,綜合或甲種旅行業應督導與管理其僱用經外語導遊、領隊人員專用制評量及訓練合格,領取執業證人員僅得為其執行導遊、領隊業務。不得為其他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招請執行導遊、領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