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起,原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正式納入管理。所有微電車車主須在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險,否則將無法合法上路。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提醒,違規者將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規定,面臨1200元到3600元不等的罰款。

微電車納管影響層面廣泛,桃園警方針對不同族群採取多元宣導策略。鑒於外籍勞工是微電車主要使用群體,警方特別在工業區展開宣導行動,除了提醒申請掛牌,也著重檢查非法改裝問題。同時,為確保本國民眾充分了解新規定,警方已在社區、社團和學校等場合舉辦了169場說明會,全面覆蓋各年齡層和社會群體。

桃園市警方表示,今年前9個月已查處2903起微電車違規案件,執法力度不減。李維振警告,微電車納管後,酒駕處罰將比照其他車輛嚴格執行。他強調,拒絕酒測最高罰4800元;酒測值若介於0.15至0.24毫克/公升,將處以1200至2400元罰鍰。更嚴重者,如酒測值達0.25毫克/公升以上或釀成重大事故,駕駛人恐觸犯公共危險罪。

李維振呼籲微電車使用者迅速調整心態,不能再因無需駕照或免稅而忽視相關法規。他強調11月30日是重要期限,車主必須在此前完成掛牌和投保,否則將面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