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國家監察委員會今(12日)宣布,已對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盟)前副主席李鉞鋒進行立案調查。李鉞鋒也因涉嫌「新型腐敗」嚴重違法行為最終被開除公職,並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中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前副主席李鉞鋒因涉及嚴重職務違法問題,已被立案調查並受到嚴厲處分。根據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公告,李鉞鋒被發現存在違規收禮、接受不當宴請與旅遊安排等行為,並利用職務便利參與營利性活動,謀取私利。
調查報告指出,李鉞鋒透過「放貸收息」等隱蔽方式大肆斂財,並長期利用職權為他人提供不當利益,如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和企業經營等方面,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和法律,經中共中央批准,國家監委決定對李鉞鋒實施開除公職的處分,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李鉞鋒設籍台灣中壢,1958年7月生於重慶市渝中區,曾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重慶市政協副主席,並擁有「國家二級大檢察官」的資格。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今年3月,以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的身分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