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連上銘日前因在中國設有戶籍,被政府依法註銷台灣戶籍。昨日遭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違法擔任中共湖南省政協委員,依法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9)日受訪指出,在「敵我不分」的狀況下,裁罰是合情合理。
台商連上銘違法擔任中共湖南省政協委員,陸委會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經本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因此,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
沈伯洋指出,註銷戶籍通常是因為擁有中國戶籍被註銷的狀況,但如果擔任中國黨政軍相關職位,是直接違反兩岸條例規定。中國以往對里長也做過一樣的事情,邀請里長擔任幹事,現在邀請台商擔任幹部。
他進一步說明,台灣現在也有政黨人士,在中國不是擔任政協委員,卻擔任政協諮詢委員,這都是統戰的一部分,明確的「敵我不分」做法,身為台灣人在中國擔任幹部,中國又是不放棄透過武力統一台灣的國家,所以陸委會裁罰是合情合理。
媒體也問及到,台灣藝人阿吉仔拍攝慶祝中國國慶影片,引起議論。沈伯洋則說,中國對台灣藝人統戰不遺餘力,藝人統戰分成幾個不同階段,通常會有一定時間讓你先賺錢,主要目的讓你從台灣市場轉移到中國,等到你的利益全轉至中國後,就會要求你做一些事情。
沈伯洋說明,這些要求是有順序的,首先是要求你不支持台獨,再到反對台獨,一直到不反對統一,一直到支持統一。基本上,會有5-6年時間,讓你每年循序漸進,中間還會有相關細節,都是中國統戰SOP。
對於台灣藝人到中國,沈伯洋說,個人認為是他的自由,但是今天去共鳴、附和中國對台灣統治權的言論,他認為都是不恰當。理論上講,若要在法律上做規制,會被說箝制言論自由,但在一定風險之下,應該還是要用法律規範相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