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涉入京華城重大弊案遭到收押,越來越多金流破口一一浮出檯面,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不僅認罪,近日更遭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利用員工當人頭以政治獻金之名行賄柯文哲210萬元,已有5名員工坦承擔任人頭捐款。律師黃帝穎列出柯文哲難逃收賄重罪的4大事由並表示,目前只查獲收賄210萬,儘管看起來不成比例,但足以依據「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
鏡週刊8日報導指稱,朱亞虎坦承曾與沈慶京前往台北市政府市長室與柯文哲密談,之後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就收到威京集團的7名員工匯入共210萬元,京華城容積率也確定升為560%,引發輿論譁然。對此,黃帝穎在臉書列出柯文哲難逃收賄重罪的4大事由,首先是「朱亞虎與柯、沈密約,朱亞虎認罪行賄,足證市長公權力與獻金具『對價關係』,且柯文哲在場即明知。」
黃帝穎接續針對柯文哲涉犯收賄罪指出:「第二,行賄者認罪,近10年貪污案件收賄者均判有罪,而柯羈押裁定所列『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處無期徒刑。第三,就算以政治獻金名義收賄,法院照判貪汙有罪,以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及國民黨前立委陳超明為例,均辯稱政治獻金,但只要與公權力有『對價關係』,法院照判收賄有罪。第四,法院裁定扣押圖利京華城不法利益111.7億元」。
黃帝穎續指:「百億圖利案只查獲收賄210萬,確實不成比例,但司法實務對收賄罪的認定,不需查獲全部不法利益只查獲部分金錢,仍足以定罪。以社會常見案件舉例來說,上游毒販被舉報走私10公斤毒品,檢察官查扣只有1公斤,另外9公斤被告堅不吐實,法院仍針對查獲的1公斤判刑,不會因為未全部查獲就脫免刑責。換句話說,柯文哲目前就算只查獲210萬(賄款),仍足以依據『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
黃帝穎另外發文提到:「柯文哲拒絕出庭,檢察官其實很禮遇,柯可說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柯文哲再度使出『拒絕出庭』的招術,後續恐怕得面對更嚴重的法律後果。」並強調:「在檢察官部分針對被告拒絕提訊,其實是有強制力可以要求被告到庭的,除此之外司法對於被告,如果不配合司法偵查跟相關還原真相的作為,在法院量刑階段會被認為是犯後毫無悔意,是從重量刑。」
針對鏡週刊爆料,緊盯京華城案的藍營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在時序和案情上有部分錯誤,包括560%容積率早在2017年就通過,2018年公告確認,威京7人2020年3月下旬以政治獻金之名捐210萬後,收到錢隔天北市都發局函覆的是「奉交下」公文,主要是讓京華城知道,都發局已奉柯文哲交下的陳情書辦理,將業者關於允建樓地板保障(換算容積率678%)訴求提案進都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