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在上週侵襲台灣,不只高屏地區,新北市沿海也災情慘重。為了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公布山陀兒颱風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民眾只要持相關證明,包含汽燃費(原定於每年7月徵收;營業汽車於每年3、6、9、12月分四季徵收),可延至明年4月30日繳納。
山陀兒颱風侵襲,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公布,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14年4月30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公路局提及,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請民眾於明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此外,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