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今(4)日表示,重大通緝犯陳由豪自91年因案潛逃海外迄今近22年,經查陳嫌在中國設有戶籍,我主管機關自即日起依法註銷陳由豪台灣戶籍登記。陳嫌喪失台灣人民的身分後,未來如欲進入台灣,必須以中國人民身分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同意。

陸委會指出,陳嫌逃亡中國期間,我方曾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相關機制,多次要求陸方進行遣返回台。惟陸方均未作出具體回應,我方深感遺憾。

陸委會強調,政府十分瞭解國人對於外逃重大經濟罪犯緝捕歸案,實現司法正義的殷切期盼。該會呼籲陸方重視我方的社會觀感,勿對台籍罪犯提供保護傘,並應儘速將我方外逃在陸之通緝犯協助遣返回台。

陳由豪滯納綜合所得稅、地價稅等逾新台幣4億元,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4月拍賣陳由豪名下包括新北市深坑區、石碇區共18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