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南華早報》、《無線新聞》等港媒報導,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 86 歲英國資深法官范理申(Nicholas Phillips)因「個人原因」,9 月 30 日任期屆滿後不續任,即日起結束四屆、共 12 年的非常任法官任期。
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范理申離任不影響香港終審法院運作,將繼續在本地和海外物色非常任法官。
香港終審法院於 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 484 章)生效之日成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上訴法院,聆訊涉及一般或公眾重要法律問題的民事及刑事上訴。
香港終審法院的構成有一個特點,就是除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常任法官外,還設有一個由香港和其他普通法系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組成的小組,按需要邀請他們加入終審法院審案。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上訴須以 「4+1」的方式進行聆訊,即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由指定代其審理的常任法官)、三名由首席法官提名的常任法官,以及由首席法官挑選並由終審法院邀請的一名非常任法官進行聆訊。
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 3 年,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根據首席法官的建議延長其任期。非常任法官一經任命,與香港其他法官一樣,必須作出司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恪盡職守為香港服務,奉公守法,公正廉潔。非常任法官在同一時間內的總人數不得超過 30 名。
范理申出生於 1938 年 1 月,畢業於劍橋大學國王學院,曾於 2009-2012 年擔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自 2012 年起,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司法機構感謝范理申在任期內對香港終審法院工作的巨大貢獻以及對香港法治的支持。儘管近年有若干非常任法官離任,但絕大多數在任和離任的非常任法官都公開重申,繼續對香港的獨立司法制度以及香港法院致力維護法治充滿信心。
該發言人指出,范理申任期屆滿後,香港終審法院共有 10 名非常任法官,包括 4 名非常任香港法官以及 6 名來自英國和澳大利亞的非常任法官。
港媒稱,來自英國的范理申,是今年第 5 位離任的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2 名擔任該職務的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今年 6 月辭任,75 歲的岑耀信 ( Jonathan Sumption)、83 歲的郝廉思 (Lawrence Collins);81 歲的加拿大女性大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以及 86 歲的澳大利亞大法官紀立信(Anthony Murray Gleeson)也於今年離任。
香港大律師公會表示,尊重范理申不續任的決定,並感謝他從英國最高法院卸任後,服務香港終審法院 12 年,對香港法治及法理發展作出貢獻。公會還感謝所有海外非常任法官支持及協助終審法院履行司法職能,對終審法院維持司法獨立及優勢充滿信心。
香港終審法院。 圖 : 翻攝自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