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委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高雄地方法院昨(30)日下午依違反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指出,黃紹庭坦承以人頭申報助理費、低薪高報,每月還將公款固定金額匯入妻子帳戶,來支付服務處水電費,檢調指黃在議員任內詐領金額估逾800萬元。

檢調9月26日大動作搜索黃紹庭住家、服務處與議會辦公室,帶回黃的父母、服務處人員及助理等17人,其中黃父前議員黃芳仁等10人列被告,6人以2至3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另聲押黃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但法官裁定請回,檢方已提抗告。

黃紹庭在檢調搜索當天一早帶著行李,從小港機場出境,搭機飛往中國廈門,隔日自拍影片稱沒有畏罪潛逃、犯法,出境是既定行程,事情處理完畢後即返國,9月29日下午2時許自香港搭機返高,在機場即被守候的檢調拘提偵訊。

由於黃的妻子、子女仍在美國,黃也曾因工作關係取得美國籍,具有逃亡國外生活經驗、人脈、經濟條件,他雖向檢調認罪,但全案仍有多名公費助理未到案,助理回捐的費用如何運用也待釐清,黃的相關供詞與其他被告、證人亦有客觀不符情況,依違反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裁定羈押禁見。

另黃紹庭在搜索前搭機出境,檢方懷疑他提早知悉檢調行動,黃紹庭父親住處還搜出預先演練詢問內容串證筆記,背後恐有人通風報信,雄檢已分案調查是否涉洩密情節。

黃紹庭貪污案引發地方政壇震撼,社會也高度關注。檢調單位也透露黃涉嫌在擔任公職期間濫用職權,透過工程招標等管道收受不法利益,恐損及國民黨在地方的公信力,對於2026高雄市長選戰的影響仍待密切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