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割頸命案震驚社會,涉案「乾兄妹」郭姓少年、林姓少女被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處郭姓少年9年徒刑、林姓少女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被害楊姓國中生父親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發出聲明,對於宣判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刑期太輕並痛批,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

楊姓父親在連線記者會上透露,行凶的郭姓少年在開庭時曾辯稱「刀子不知怎麼飛進來」、「只是要刺大腿」,然而早在案發當天上午郭姓少年就已亮出彈簧刀「現在卻說不知道自己有帶刀?」林姓少女則聲稱自己有阻止郭姓少年行凶,但實際上衝突發生時,一旁的同學有出言制止,但林姓少女卻開口斥責不要多管閒事,二人態度相當惡劣。

楊姓父親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發表聲明質疑:「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一直推動人權團體的人,你們認定的人權是這樣的嗎?人民的生存權竟然不如你們口中的人權?」

楊姓父親強調:「二個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承勳卻永遠都沒有任何機會!這二個有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嗎?曾幾何時我們的社會變成如此?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

楊姓父親指出:「如此惡毒還推脫卸責仰仗司法保障,法庭上裝乖裝哭,說什麼我們說不原諒他們成為他們不認錯的等等諸多理由,台灣法律是由他們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我相信每個凶手只要有機會每個人都會找機會減刑、假釋,更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

楊姓父親續指:「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了,都已給優渥的處遇環境,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難道因為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難道那兩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我們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

楊姓父親直言:「我們的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