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上週五(9/27)召開第1屆第21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由基金會張文貞董事長主持,會議中通過56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3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6億元。

基金會說明,截至上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176件,其中,有1,883件通過賠償、另有55件撤回申請、42件因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其他要件而駁回。

基金會指出,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案件,截至上月已受理255件、其中16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2件撤回申請、140件駁回,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亦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此次董事會通過的財產案件中,部分被害者的實物債券、現款以及股票等財產遭政府沒收,經基金會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按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計算出財產價值後,以金錢賠償方式返還予被害者後代。

據基金會統計,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通過數超過9成。累計受理2,941件,現已通過2,663件;領有名譽回復證書之申請人可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

基金會強調,將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的相關工作,民眾如欲查申請案件,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臉書社群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