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除涉京華城、士北科等案外,先前遭議員踢爆早在5月花4300萬元以個人名義購入立法院附近黃金地段商辦惹議,柯當時稱是透過選舉補助款購買,引發外界討論是否該修法讓選舉補助款用途更加公開透明;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24日)表示,選罷法已有明確規定,若直接修法改成選舉補助款歸黨、而不是歸候選人,恐怕會引發更多爭議。

民眾黨團上午召開「嚴審預算 實質審查 人民優先」記者會,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幹事長麥玉珍、立委林憶君及黨團主任陳智菡出席。

有媒體提問,怎麼看《鏡週刊》報導,指柯文哲事實上都有掌握財務金流,且5月大手筆用選舉補助款購屋,卻認為民眾黨花太多錢在交際吃喝,3個月花78萬餘元,下令暫停?黃國昌批,其實他已經講過好幾次,對於《鏡週刊》根本欠缺事證基礎,不知又是哪裡聽來消息、寫的科幻小說,「真的沒什麼評論的必要」。

現場媒體又問,怎麼看《鏡週刊》指柯文哲是民眾黨資金總操盤手,要求李文娟將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資金與選舉結餘款每2個月報告一次,代表柯知道金流且實質操盤?陳智菡重申,剛黃國昌說的很清楚,這種科幻小說,「我們無法評論」,且是黨團記者會,應聚焦預算審查、實質審查人事等。

記者追問,柯文哲爆發選舉補助款購買商辦爭議,黃國昌之前說會研議看看是否修法讓選舉補助款未來用途更加公開透明,想請問黨團有無討論相關修法?黃國昌回稱,目前針對有關選舉補助款規定,在《選罷法》裡已有明確規定。至於選舉補助款,各黨針對不同層級的公職人員,各黨也都有各黨各自規範,到目前為止,看得出來《選罷法》部分,「要直接修改成選舉補助款歸黨、而不是歸候選人,恐怕會引發更多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