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行人安全行走,交通部日前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汽車或慢車行駛「行人優先區」時,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但有民眾認為,此規定恐演變成「行車地獄」,對此交通部回應「不會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設置」。
交通部日前宣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修正草案,「行人優先區」內,行人有最優先路權,不會要求行人靠邊行走,道路可全寬通行,即便附近有斑馬線或天橋、地下道,仍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汽車及慢車行駛於行人優先區,應依速限減速慢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機車若按鳴喇叭驅趕行人,可罰300到600元,10月1日起正式上路。
然而,有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行車地獄」。對此,交通部回應,行人優先區主要劃設區域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設置,進而影響車流」。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另外,交通部也強調,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為讓行人安全行走,交通部日前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汽車或慢車行駛「行人優先區」時,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10月1日正式上路。 圖:翻攝自交通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