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又爆出京華城竟「先給建照再簽協議」、「先蓋完再履約」,但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發聲明駁斥,與事實不符。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痛批鼎越開發,得了便宜還賣乖,把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壞就是笨。
媒體揭露,柯文哲代表北市府和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簽訂京華城協議書,竟先給建照才簽約。民進黨議員許淑華也直指,協議書各細項規定、時限、回饋都相當寬鬆,甚至允許「先蓋完再履約」,柯文哲為了護航財團,連程序、公文都放水。
鼎越開發公司則是發表聲明指出,不但與事實不符,還有誤導檢方偵查的嫌疑。
對此,簡舒培痛批,鼎越開發得了便宜還賣乖,「把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壞就是笨!」,京華城被揭露竟然是「先給建照再簽協議」,捅破柯市府偷吃步、先上車後補票的事實,沒想到鼎越開發居然得了便宜還賣乖,被罵不僅不站好,還發了篇聲明說與事實不符。
關於京華城建照的核發時序,簡舒培說明:初審掛件:2022年5月25日;通知改正:2022年7月28日;復審掛件:2022年9月22日;建照核准:2022年9月29日;核發建照:2022年10月18日。
簡舒培指出,根據柯市府2021年9月27日發給京華城的公文,也清楚寫著「領得建造執照前,應就建築容積獎勵項目,與本府簽訂協議書」。鼎越開發宣稱,在2022年8月就提出協議書草案給市府,但簽過合約的人都知道,「送件不等於簽約」,鼎越開發刻意把送件日講成簽約日,不是壞到混淆視聽,就是有十足的把握「市府不會有意見」。
她質疑,鼎越開發自己都說「需等待北市府各局處複審無議」才能用印,那憑什麼覺得市府在複審過程中不會有意見?這樣的自信是誰給的?柯文哲嗎?
簡舒培直言,就算如鼎越開發所說,京華城2022年8月就把協議書草案送到市府,但雙方直到10月6日才完成協議與用印,意即,真正完成簽訂協議書的日期是在2022年10月6日,那柯市府為什麼硬要在2022年9月29日就核准建照?多等一個禮拜,把所有程序都完備、保障市府權益,對柯文哲真的這麼難嗎?
「容積屬於公共財」,簡舒培強調,柯市府無法源依據給20%容獎在前、違反規範「先發建照再簽協議」在後,吃到甜頭的從頭到尾都只有京華城,吃虧的卻是台北市政府和市民,完全就是慷市民之慨,來成就柯文哲跟財團麻吉麻吉刀叉吃人肉。
京華城案核發建築執照時程表。 圖:取自簡舒培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