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遭羈押,黨籍立委黃珊珊日前以北市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容積獎勵上限20%來說明,遭國民黨北市議員批評,黃珊珊不是幫柯戰清白,而是洗白京華城容積率,並嗆黃企圖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等理由來幫京華城解套,等於自證有罪;黃珊珊今(19日)反嗆,北市議員已成國土署上級機關?還是看不懂法律?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是北市法規,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裡決定這基地的容積率,她已講得非常清楚。

民眾黨團下午召開「審容積變圖利 政治追殺何患無辭?」記者會,立委黃珊珊、林國成、黨團主任陳智菡、黨籍台北市議員黃瀞瑩、陳宥丞、張志豪、林珍羽出席。

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對於媒體提問,民進黨北市議員何孟樺批評,京華城違法關鍵正是沒依循台北市自治法規,且容積率20%已被兩次羈押庭法官都認為違法;另游淑慧也批,京華城用的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計畫,黃珊珊搬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等於自證有罪?黃珊珊回應,第一,她不知道原來北市議員已成為國土署的上級機關?國土署長講得非常清楚,內政部定調容積率是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

黃珊珊解釋,再來,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這是全國一致規定,也是全國都委會的共同共識,她不知道兩位議員是看不懂法律還是怎樣?若看不懂可能還是回去做一下功課。

黃珊珊強調,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是北市法規,地方政府可以在細部計畫裡決定這基地的容積率,她剛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再強調一次,按照都市計畫法24條自訂細部計畫計畫變更的案例,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土地也是一樣給容積獎勵。

黃珊珊說,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是規定,北市府都委會可以在這地方決定自己的相關規定,都市計畫法24條是母法,任何人都可以提細部計畫,「請她回去念一下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