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04年不僅通過單一席次兩票制、國會減半,也通過修憲門檻,除需3/4立委出席、3/4通過,並規定須經過半公民同意複決,被認為門檻過高。對此,時任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的林濁水今(16)日臉書發文說,「當時台聯高嗆反對通過高門檻,但民進黨團不吭聲,我對柯建銘說,非擋不可,否則很慘。他說不能擋,這是連戰提出交換通過國減半的條件,如果擋,減半不成,聖人發火起來,就慘了」。不過,前總統陳水扁則在國史館回憶錄提出不同的政治看法。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換言之,除了國會要3/4立委通過外,也要過半數公民在複決投票同意。自此,沒有沒有一個修憲案可以通過,即便18歲公民權在立法院獲得朝野黨團支持,但人民複決時也沒有通過。

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今日臉書發文說,林義雄創立人民作主志工團30周年纪念會中,中研院學者蘇彥圖演講指出,台灣在修憲或制憲門檻過高,非常困難。林說,為什麼當年修憲門檻訂得那麼高,蘇彥圖沒溝。替他補充一下。

林濁水說,當時台聯高嗆反對通過高門檻,但民進黨團不吭聲,他對柯建銘說,非擋不可,否則很慘。柯說不能擋,這是連戰提出交換通過國減半的條件,如果擋,減半不成,聖人(林義雄)發火起來,就慘了。

林濁水說,不幸的是若減半因此不過反而既救了憲法也救了國會,救了憲政體制,還救了民進黨- 不致落到今選票贏一大截,席位反而比國民黨的慘狀。

不過,前總統陳水扁在國史館出的「陳水扁總統訪談錄」第四冊也有評論門檻太高爭議。他除了強調,這個公民複決本就是公投投票的精神外,也針對18歲公民權一案說,今天蔡總統這次修憲--18歲公民權,國民黨與其他小黨也都支持啊。因此,民進黨不必然要有四分之三的席次才可以進行意改。

陳水扁說,在2005年第七次那麽高難度的憲改,我們都可透過一些政治智慧和手段促使朝野民、國兩黨合作無間,達成修憲任務,關鍵是看你如何去操作議題。換言之,2005年的修憲經驗已經告訴我們,執政黨必須讓步,政府也要妥協,作為總統是沒辦法百分之百堅持的,咱要食粒(tsiah-liap,指享湯料之意),也要給人琳湯(lim thng,分人喝湯之意),何況,有時候咱啉湯就可以通過,讓人家食粒也是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