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發文爆料,擔任桃園市議員的退將于北辰擔任公職,卻違規超領退除給與200萬元。退輔會對此回應,依內政部函示,地方民意代表為「無給職」,故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

PTT批踢踢實業坊網友13號爆料稱,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4及46條規定,軍人退役後再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7000元的,不應該再享受退除給與,而且于北辰的議員薪水一個月24萬,遠超過停俸標準,並指出于北辰以少將退役,月退俸1個月超過10萬元,因此至今已經違規超領退休俸200萬元。

退輔會表示,退役少將于北辰擔任桃園市議員,屬地方民意代表為「無給職」,所以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退除給付處更進一步說明,依內政部2001年4月23日、2013年12月4日、2021年9月6日函示,地方民意代表按月所支領研究費,為其集會行使職權所受領之合理報酬,其性質係因職務關係個人平時受領之「費用」,而非薪資,屬無給職,若無變相獲取報酬,無須停止領受退休俸及優惠存款。